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进博定制专线相关信息
2025年11月5日至10日期间,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2点,每小时一班前往国家会展中心。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货运区视频监控智能安防预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2-458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包件一:货运区视频监控安防模块升级,在现有视频信息使用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深入挖掘视频数据信息资源,提升货运区智能安防能力,保障全区安全,具体内容包括:智能视频图像质量、智能高温烟火预警、监控系统平台升级。
包件二:货运区卡口智能安防模块开发用于满足监管区车辆放行管理监管要求和货运区管理主体提供各类场景的监管服务,进一步提升区域运营管理能力,具体内容包括:智能卡口信息集成组件开发。
2.2最高限价
包件一:货运区视频监控安防模块升级 ,85万(含税);
包件二:货运区卡口智能安防模块开发 ,115万(含税);
投标报价超过其对应的各包件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55万元以上(含)相关安防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业主证明)。
包件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含)的行业同类型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业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文件获取步骤①投标人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投标报名-用户注册”完成注册;②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招案2022-4585)搜索参与项目”,完成微信信息登记;③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上述地址现场领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报名结果确认以现场为准,微信已登记但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潜在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包件一:2023年 7月 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包件二:2023年 7月 27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为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 月6 日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
| 邮编:200063 |
| 联系人:徐潇、朱伊雯、田斯斯 |
| 电话:021-62446079、62446020 |
| 电子邮件:huangyan@cwcc.net.cn、zhuyiwen@cwcc.ne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