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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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
https://www.caac.gov.cn/INDEX/HLFW/HKLXCS/
202303/t20230316_217596.html#flag04
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12326
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21-96990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TZTG/
201511/t20151105_11173.html
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