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已阅读请关闭

警航直升机施工配合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07

警航直升机施工配合项目

(项目编号:SZZ20230342-D)的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警航直升机施工配合项目已由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警航直升机施工配合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沪机场虹检〔2023〕8 号、《警航直升机协调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7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ZZ20230342-D

2.2   建设规模:警航直升机施工配合项目分两阶段进行,包括新建双层临时围界并拆除原有围界、新建永久围界,综合布线等。第一阶段为临时围界安装及原围界拆除:在现有东西向围界内侧(靠空侧方向)5米及3米处设置两道临时围界(围界共长度约 760m),临时围界采用可移动式围界立柱,在立柱处用角钢或钢法兰盘加膨胀螺栓固定在道面上并用混凝土试块进一步压实。同时在临时围界上设置监控、入侵报警及报警广播系统,系统接入现有围界安防工程中。待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后,再对原围界(围界长度约400m)及配套安防设备、桥架线路进行保护性拆除。第二阶段为永久围界安装:待原警航办公楼改造为新机库的扩建改造结束后,新建永久围界(围界长度约 360m),把现有安装于临时围界上设备全部安装在新建围界上,所有安装要求与现有围界一致,并与现有围界安防系统相连接。待新建围界完成验收后,拆除原临时围界。(注:现有围界上所有安防设备如:入侵、监控、报警等 全部拆除,入侵、报警等设备继续利旧。)同时在警务直升机机坪空侧新增1个具备卫生间功能的围界巡查岗亭,持续加强红线空侧安全防护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项目地址:虹桥机场东区警用直升机机坪

2.5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民用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民用机场飞行区弱电工程等。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9   工期:根据“警用直升机机库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其中一阶段临时围界搭建工期预计15日历天;二阶段正式围界搭建于警航项目结束后立即展开,预计工期15日历天。但为保障机场空防安全,一阶段及二阶段的围界安防及监控设备等弱电工程安装及调试时间不得超过5天。注:暂停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仍需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及部分工人驻场,每周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有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够对现场进行及时处理。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若总施工工期与计划开始、完工日期不一致,以总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完工日为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2.10   投标最高限价:280万元(含税)。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航专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3.4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要求:□有,≤     个在建工程     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10月07日17:00时至2023年10月12日17:00时

4.2地点:“上咨招采云”网站(简称“招采云”),网址:zb.sh-szjs.com;

4.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投标人在招采云网上支付,招采云可提供电子发票(仅提供普票)。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根据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上传如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施工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 信用记录证明,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打印所有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d)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4.5请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a)在网站主页点击“供应商登录”

b)登录系统或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

c)进入系统报名,点击对应项目报名跳转到报名填写页面

投标人必须按招采云要求填写供应商联系人信息,选择需要报名的包,上传报名需要的资料,同意网上报名承诺。点击报名,确定无误后,点击确定,提示报名成功。

d)待资料审核通过方可交费及获取招标文件,请于此期间持续关注本系统内项目信息。

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所有上传资料必须携带一份盖章版报名资料参加开标会。

对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以所属总公司名义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该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分公司以自身名义投标的,需提供所属总公司允许其以自身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情况说明等)。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1030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23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3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23会议室

主要内容:警航直升机施工配合项目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址:上海市空港一路300号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2234006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08室

    编:200003

联 系 人:郑韵娉、胡迪睿

    话:23300514

    真:6390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