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虹桥机场 T2 航站楼北侧附属配套业务用房项目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zb-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虹桥机场 T2 航站楼北侧附属配套业务用房项目窗帘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F 宴会前厅、2F 会议室、3F 新娘房 2、3F 会议室、5F 健身房&多功能训练室、全日餐厅所有窗户的:窗帘、窗纱、卷帘、及电机系统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虹桥机场 T2 航站楼北侧附属配套业务用房项目窗帘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虹桥机场 T2 航站楼北侧附属配套业务用房项目窗帘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窗帘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成功实施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5 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窗帘供货安装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提供能体现上述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盖公章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不得授权代理商投标同时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止,每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范围
2F 宴会前厅、2F 会议室、3F 新娘房 2、3F 会议室、5F 健身房&多功能训练室、全日餐厅所有窗户的:窗帘、窗纱、卷帘、及电机系统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与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窗帘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成功实施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5 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窗帘供货安装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提供能体现上述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盖公章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不得授权代理商投标同时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止,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30 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样品,请于截标时间与投标文件一起送到上述地点,样品取回的具体时间、地址,招标机构将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A)附:招标文件领购流程及实物小样
(1)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邮件发送至 jianhangjc@qq.com;
(2)招标机构以电子邮件提供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3)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招标机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WORD 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 PDF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4)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按《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发票。
(5)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的样品均有实物小样,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观看样品实物,如需观看,在报名成功后进行邮件登记,并在招标指定的场所进行观看、拍照。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启航路 300 号
联 系 人:夏锋
电 话:021-683491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200 号 1307 室
联 系 人: 陈弋 黄海涛
电 话: 63181818*1357
电子邮件: jianhangj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