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招标编号:0747-2560SCCSHK30)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就安检围界监控设备设施更新二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虹桥机场西区南侧共计44台围界监控开展模改数及配套设施更新。
交货期: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具备到货条件,并根据最终用户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且在到货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90万元或以上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或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署时间、合同金额、采购内容页、签章页)或相关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至少包括对应合同名、体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用户签章及用户联系方式)。
3) 其他要求:
a) 资质: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公安机关认证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核准级别:一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b) 资质: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主要设备(高清摄像机、入侵探测器、区域融合控制器)的原厂设备制造商或者原厂设备制造商的授权集成商。投标人若为原厂设备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若为授权集成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原厂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函;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集成商不能同时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9:00至2025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川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郑辰之
电话:021-68758013
邮箱:zhengchenzhi@sinochem.com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588号 | |
邮编:201106 | 邮编:200124 |
联系人:史小姐 | 联系人:郑辰之、杨铭、吴金泽 |
电话:021-22340066 | 电话:021-68758013、1531731955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engchenzhi@sinochem.com |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