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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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公司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5

招标公告

 

临空公司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5-3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临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为满足临空公司和项目日常公务用车使用需求,租赁2辆全新沪牌公务用车(含2名专职驾驶员),具体详见技术规格及需求。

2.2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8.6万元(含税),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做否决处理。

2.3服务期:两辆公务车租赁期拟于2025年9月28日起至2028年9月27日止。

2.4签约人:上海航贸临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临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获取步骤①有意向的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领取文件“,按提示操作。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提交后,请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至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现场领购标书。

③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注:微信登记成功但是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未成功领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1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临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200063

 

联系人:田斯斯、王燕

 

电话:021-62446079、52907696

 

电子邮件:tiansisi@cwcc.net.cn、wangyan1@cwc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