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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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虹桥机场消防AED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2025年虹桥机场消防AED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虹桥机场消防AED采购项目

  1.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4
  2.       采购人名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人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588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       采购内容:2025年虹桥机场消防AED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
  6.       项目期限:一年。
  7.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其近3年(自20221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签订的至少一份单个项目合同中至少10台(含)以上AED(体外自动除颤器)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备查)。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AED数量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自身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报价产品(体外自动除颤器(AED))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              授权要求:如果供应商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须提供主要货物(体外自动除颤器(AED)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进口产品则需提供由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       询价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061718:0020250623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83)所列情况除外,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呈双厅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编:200122

业务联系人:邓晓辉、聂得政、杨铭、吴金泽

电话:邓晓辉021-6875 2235/聂得政021-6875 8765

传真:021-68757980

电子邮件:dengxiaohui5@sinochem.com/niedezhe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