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航司柜台调整公告
自2025年5月8日零时起,T2航站楼出发值机柜台F岛F01-F18柜台停用进行封闭改造。
期间东上航的两舱和白金、金、银卡旅客调整至C岛办理;东上航前往重庆、西安、昆明的旅客调整至A01-A07柜台办理;海南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藏航空调整至E14-E18柜台办理。
具体柜台分布使用情况以航空公司现场运行为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谢谢配合!虹桥机场航站楼及东交通中心消防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SHM4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就虹桥机场航站楼及东交通中心消防系统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航站楼及东交通中心消防系统维修项目,分三个包件:
包件1:子项1虹桥机场T2航站楼及东交通中心消火栓水带更新项目+子项2虹桥机场T2及东交消火栓栓头维修更换项目(2025年);
包件2:虹桥机场T2共同沟感温空气铜管报警系统维修更新项目(2025年);
包件3:子项1T1、T2航站楼及东交通中心空压机更新项目+子项2虹桥机场东交气动窗维修项目(2025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
包件1: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4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1份含消防灭火系统的施工或维保项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5万元,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并提供相应页面的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4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1份含消防报警系统的施工或维保项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万元,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并提供相应页面的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4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1份含消防疏散系统的施工或维保项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45万元,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并提供相应页面的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6月5日9:00至2025年6月11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公司百舸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聂得政
电话:021-6875 8765
邮箱:niedezheng@sinochem.com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虹桥机场空港一路300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
邮编:200000 | 邮编:200000 |
联系人:付女士 | 联系人:聂得政、邢文文、杨铭、吴金泽 |
电话: 聂得政021-6875 8765 邢文文021-6875 895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iedezheng@sinochem.com/xingwenwen21@sinochem.com |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