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包件划分及限价:各包件货物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包号 | 包件名称 | 限价(万元) |
包件一 | IONSCAN型爆炸物探测器机物料采购 (2025-2027年) | 96.00 |
包件二 | Itemiser型爆炸物探测器机物料采购 (2025-2027年) | 80.00 |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其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1份与本次采购同类(爆炸物探测器销售或爆炸物探测器耗材配件销售或爆炸物探测器维保)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或上限价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额外币,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允许供应商对多个包件进行响应,同一供应商可成交一个或多个包件。
(4) 特殊要求:
包件一:供应商如非所响应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IONSCAN型爆炸物探测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并提供证明文件。制造商与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被否决。
包件二:供应商如非所响应货物的制造商,供应商应具有Itemiser型爆炸物探测器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并提供证明文件。如出具的是中国区总代理商的授权文件,则应同时提供中国区总代理商的身份证明文件。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商与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被否决。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17:00至2025年0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9(3)所列情况除外,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 编:200122
业务联系人:邓晓辉、聂得政、王蓉、杨铭、吴金泽
电 话:邓晓辉021-6875 2235、聂得政021-68758765
传 真:021-68757980
电子邮件: dengxiaohui5@sinochem.com/niedezhe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