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航司柜台调整公告


自2025年5月8日零时起,T2航站楼出发值机柜台F岛F01-F18柜台停用进行封闭改造。

期间东上航的两舱和白金、金、银卡旅客调整至C岛办理;东上航前往重庆、西安、昆明的旅客调整至A01-A07柜台办理;海南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藏航空调整至E14-E18柜台办理。

具体柜台分布使用情况以航空公司现场运行为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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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报价邀请书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
  2.       项目编号:0747-2560SCCSHP11
  3.       采购人名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300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采购内容:虹桥机场安检爆炸物探测器新增(2025年)(详见 第四章)
  7.       到货期及项目进度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具备到货条件,并可根据最终用户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且完成安装、调试。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除外)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制造商授权:供应商须为所投主要货物(爆炸物探测器)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同一制造商品牌的产品仅能由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货物(爆炸物探测器)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询价响应均被否决。

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其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从202211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1份与本次采购同类(爆炸物探测器)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额外币,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       询价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05159:0020250519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93)所列情况除外,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04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呈双厅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编:200122

业务联系人:邓晓辉、聂得政、王蓉、杨铭、吴金泽

    话:邓晓辉021-6875 2235、聂得政021-68758765

    真:021-68757980

电子邮件: dengxiaohui5@sinochem.com/niedezhe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