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浦东机场航空噪声监控系统委托维护及浦东机场噪声监控系统设备站点租赁合并项目
2、项目编号:JSTCC2402526004
3、采购人名称: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人地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采购内容:子项一:浦东机场航空噪声监控系统委托维护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子项二:浦东机场噪声监控系统设备站点租赁项目:服务期限为19个月。
7、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7.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7.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一个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国内民用运输机场噪声监控系统相关建设或维保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业主证明)。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谈判文件购买: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支付平台服务费后获取谈判文件。
8.2本项目平台服务费1000元,获取响应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未按要求支付平台服务费获取响应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8.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供应商可在系统中开具电子平台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楼。
11、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至上述地址报到,准备参加谈判。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准备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供应商不满足本条款各项要求的,将自行承担错过谈判的风险。错过谈判的供应商,视为其自动退出谈判。
采 购 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启航路900号
邮 编:/
业务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6楼
邮 编:/
业务联系人:呼禹、许一凡
电 话:18761879918、15651628898
传 真:/
电子邮件:187618799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