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虹桥机场东交通中心三层公共区域照明品质提升项目(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R60)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就虹桥机场东交通中心三层公共区域照明品质提升项目(灯具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东交通中心三层公共区域照明品质提升项目(灯具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按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分批到货,所有货物需于招标人发起供货令起计,150天内全到货。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机场或火车站或地铁或大型公共建筑(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的照明灯具供货业绩,需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无法认定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视为无效业绩。如投标人提供大型公共建筑合同业绩无法体现建筑面积,可以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含有项目地点面积信息的支持文件(如业主方的官方网站、印刷品等)。
3) 其他要求:
a) 投标人应是具有此次投标LED照明灯具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此次投标产品销售代理商;(若为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商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8月29日16:30至2024年9月3日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公司万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聂得政
电话:021-6875 8765
邮箱:niedezheng@sinochem.com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300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
邮编: 200000 | 邮编:200000 |
联系人:史小姐 | 联系人:聂得政、王蓉 |
电话: 聂得政021-6875 8765/153 1731 9298 王蓉021-6875 8955/153 1731 938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iedezheng@sinochem.com/wangrong21@sinochem.com |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