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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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楼采购项目(包件二)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航站楼采购项目(包件二)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SITEN-ZB-20241359)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航站楼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ITEN-ZB-20241359
  3. 采购人名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1500号虹桥机场二号航站楼东交通中心DF603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采购内容:

包件二:航站楼座椅采购框架

为满足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航站区运行需求,确定采购若干品类座椅,选定1家供应商负责提供货物等服务工作,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 交货期:

包件二:航站楼座椅采购框架

自采购人确定订单后15天内完成货物交付及现场安装,具体节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包件二:航站楼座椅采购框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其他: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座椅类业绩证明1份(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能体现以上内容的业主证明)。

9. 询价文件购买:

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910日起至20249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601购买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询价文件的不得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询价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因供应商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9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601室第四会议室。

 

采购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1500号虹桥机场二号航站楼东交通中心DF603

邮编:200335

业务联系人:付明曦

电话:52263253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6601

邮编:200080

业务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电话:63234076*1081/1080

传真:021-66983070

电子邮件:9791851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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