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 立方罐区综合整修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ZB-JCHY-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10000 立方罐区综合整修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5.27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一期建设的 8 座 10000m3 储油罐组设施进行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000 立方罐区综合整修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0000 立方罐区综合整修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化工石油工程甲级。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投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需要始终保持有效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6:00 时以网上邮件形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以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提供不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前置条件,仅作为登记使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网上转账,请各投标单位待招标代理确认通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支付本项目资料费,资料费转账后由招标代理开具增值税普票。以上登记资料请发扫描件至 jianhangjc@qq.com 邮箱,将发放 PDF 版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000 立方罐区综合整修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标段初步设计已批复;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目前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进入公开招
标;本项目招标失败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中转油库
2.2 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费约 1632.04 万元。
2.3 建设内容: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 10000 立方罐区综合整修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涉及主要施工项目:拟对一期建设的 8 座 10000m3 储油罐组设施进行改造。
2.4 监理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开始到缺陷责任期满(预计工期一年,缺陷责任期两年)。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化工石油工程甲级。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投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需要始终保持有效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6:00
时以网上邮件形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注:以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提供不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前置条件,仅作为登记使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网上转账,请各投标单位待招标代理确认通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支付本项目资料费,资料费转账后由招标代理开具增值税普票。
以上登记资料请发扫描件至 jianhangjc@qq.com 邮箱,将发放 PDF 版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 址: 淮海中路 200 号 1307 室
联 系 人: 陈弋 黄海涛
电 话: 63181818*1357
电子邮件: jianhangj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