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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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发布时间:2020-10-19

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编号:JHZB-HG-2020-0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4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须同时具备: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的投标主办人(自行协商确定),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此外,联合体协议书中还应直接明确联合体成员之间的任何争议不得对甲方造成影响。甲方有权向主办人或任何成员主张本项目合同下的任何权利。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60 分)。该分值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分值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10 17 09 00 分到 2020 10 21 16 00

获取方式:网上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11 17 09 30

递交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望亭路 135 号入)9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11 17 09 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望亭路 135 号入)913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虹桥机场T2出发8.5米层母婴室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地点:虹桥机场 T2 航站楼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民航服务审计标准及上海机场集团相关规定,现拟将虹桥 T2 航站楼 8.5 米出发南、北长指廊两个闲置吸烟室改建为母婴室,每间面积约为 30 平方米。建设内容:虹桥机场 T2 出发 8.5 米层母婴室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哺乳区、打理区、休息区、等候区等区域的设计、装修和设施布置,同时包括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工程,包含装饰灯具、移动家具等软装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包含现有吸烟室玻璃门等相关设备、设施的拆除等,以及外部协调及全过程工程管理等工作。本次招标范围的对应估算费用为 8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56.68 万元,设计费用 3.95 万元(设计费为建安费的 7%)。移动家具、设施采购费用预算 22 万元。工程保险费为建安费的 0.5%(已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母婴室个性标识 0.6 万。工期要求:

EPC 项目设计、施工合计工期 110 天。计划开工(含设计)日期:2020 12 11 日,具体以书面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2021 3 31 日。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3.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投标须同时具备: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 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的投标主办人(自行协商确定),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此外,联合体协议书中还应直接明确联合体成员之间的任何争议不得对甲方造成影响。甲方有权向主办人或任何成员主张本项目合同下的任何权利。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5. 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60 分)。该分值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分值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10 17 日至 2020 10 2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6:00 时以网上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网上转账,请各投标单位待招标代理确认通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支付本项目资料费,由招标代理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上报名资料请发扫描件至jianhangjc@163.com 邮箱,招标代理对报名资料初审通过后,将发放 PDF 版电子招标文件

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仅对以上提供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核,投标人资格的有效

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0 11 17 9 30 分,地点为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望亭路135 号入)913 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上海机场集团阳光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申昆路 1500 号联系人:刘悦、范淑君电话:2238106222381047 招标代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联系人:邬懿蔚、倪丛骏电话::021-63181818 1216/1202 电子信箱:jianhangjc@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虹桥机场迎宾二路 200

 联 系 人:刘悦、范淑君

 电 话:22381062223810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 址: 淮海中路 200 1006

 联 系 人: 倪丛骏 邬懿蔚

 电 话: 63181818*1202

 电子邮件: ncj1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