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消防急救保障部应急救援泡沫储备车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0613-20602612446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消防急救保障部应急救援泡沫储备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应急救援泡沫储备车采购,数量1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消防急救保障部应急救援泡沫储备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消防急救保障部应急救援泡沫储备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类产品生产或销售业绩经验 (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时应提供投标车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
6)投标车辆需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并提供3C认证;
7)投标人如是代理销售商,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0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8日到 2020年11月3日(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0楼2010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长寿路285号 22楼六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 22楼六号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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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启航路900号
联 系 人:李梦莹
电 话:021-68342552
电子邮件:5846769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20楼2010室
联 系 人: 张晔、裴思园
电 话:32557718,3255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