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P4-T1-T2穿梭巴士运行提示:
(自2024年4月29日零时起)
停靠位置:T1航站楼出发层1号门外、11号门外,T2航站楼出发层21号门外、26号门外,P4长时停车库
运营时间:全天24小时
运营间隔:06:00-21:00为10分钟一班;21:00-06:00为15分钟一班
浦东机场P4-T1-T2穿梭巴士运行提示:
(自2024年4月29日零时起)
停靠位置:T1航站楼出发层1号门外、11号门外,T2航站楼出发层21号门外、26号门外,P4长时停车库
运营时间:全天24小时
运营间隔:06:00-21:00为10分钟一班;21:00-06:00为15分钟一班
2023年交通保障部房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306034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保障交通保障部所辖区域内房屋设施正常使用与运行,确保在发生零星维修、应急抢修时可通过框架协议的形式进行处置。特对全年预计可能发生的相关工作量进行统计归类,拟采用框架协议的形式锁定工作量单价及材料型号。
项目服务内容:浦东机场公司交通保障部所辖范围内,30万元以下计划外保障服务、零星维修、应急抢修的房屋设施类项目。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暂定2024年3月3日-2025年3月2日。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领购)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投标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供应商被授权人手机号快速注册后,可从待办中的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供应商注册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应当从网站指定位置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内容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启航路900号 |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邮编:201207 | 邮编:200040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罗曦、王晋 |
电话:021-68341605 | 电话:021-32173629、3217366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uoxi@shabidding.com、wangjin@shabidding.com |
附:
致: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有意参加2023年交通保障部房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2306034075 ,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委托在下签字的代理人????????????? (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招标人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180个月。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本公司购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机构)组织实施的2023年交通保障部房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306034075)。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招标机构或招标人事先收到了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 ????????????? 年????????????? 月????????????? 日开始至购买招标文件完成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