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上海地铁2号线定点加开班次的公告

自2025年7月4日起至8月31日止,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浦东1号2号航站楼站)每周五、周日定点加开22:45班次和23:00班次列车。途经下客站为龙阳路、世纪大道、人民广场,终点站为中山公园。


关于空港巴士新增班线的公告

自7月18日至8月31日,每逢周五和周日新增空港巴士DZ度假区线班次:22:30 和 24:00 发车。停靠:浦东T1航站楼、浦东T2航站楼、度假区站、民宿区、航城路唐黄路站,终点站为南六公路陈桥二路站。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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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公司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招标公告

 

浦东机场公司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3-25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采购浦东机场公司P1职工食堂、卫星厅职工食堂、第三职工食堂、安检过夜食堂、商业街食堂、AOC食堂、消防食堂运行所需的原材料。

2.2 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9882.57万元(含增值税),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35.32万元(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及各分项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3 服务期:(1)采购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共2年;

(2)如在上述合同期限终止日之前,本项目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提前达到上限,本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

2.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方须提供近3年内(合同签订之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单个客户农副产品合同累计营业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业绩证明。(提交相关合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银行电子回单、业主方提供的业绩证明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方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中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货物或服务内容、用户名称等合同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政府机关部门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方公章),并准备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月28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6:00止(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形式领购招标文件(获取流程见下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文件获取流程:

①有意向参与的领购人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点击主界面右下角“投标报名-用户注册”(已注册跳过此步)后,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进行项目信息填写(选择是否需要发票、相关发票信息、标书费支付方式、上传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显示待审核后,代理机构将会对上传资料进行核对,并对资料无误的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

③ 领购人收到《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进行正确填写及回传,并在微信公众号里进行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支付。

④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将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标书费发票至领购人在《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7月28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200号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200063

 

联系人:田斯斯、倪敏、徐潇、王燕(报名联系)

 

电话:021-62446079、52907696、62446020(报名联系)

 

电子邮件:tiansisi@cwcc.net.cn、nimin@cwcc.net.cn、xuxiao@cwcc.net.cn、wangyan1@cwc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