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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艳乱倒垃圾(个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1-11-29

案件名称

 刘春艳乱倒垃圾(个人)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1120211119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刘春艳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乱倒垃圾(个人)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拾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8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