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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高江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乱倒垃圾(单位)一案
发布时间:2020-08-20

案件名称

上海浦东高江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乱倒垃圾(单位)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第2120200611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浦东高江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如祥

处罚事由

乱倒垃圾(单位)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9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