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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丽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临时使用绿地一案
发布时间:2020-05-28
 

案件名称

上海丽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临时使用绿地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00393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丽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段松林

处罚事由

擅自临时使用绿地

处罚依据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伍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7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