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0年3月2日公开上网发行总额人民币13.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机场转债(100009)”,自2000年8月25日起进入转股期。
由于“上海机场(600009)”至2004年2月25日前连续40个交易日中,已累计有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上海机场股份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的条件在2004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首次满足。于2004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机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机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每手1,001.31元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全部“机场转债”,赎回日确定为2004年4月23日。
截至赎回日,有1,322,588,000元面值的“机场转债”转股,占“机场转债”发行总量(13.5亿元)的97.97%,累计转股股数为149,626,898股,占“机场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3.5亿股)的11.08%。在完成有关手续后,“机场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苏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