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上海地铁2号线定点加开班次的公告
自2025年7月4日起至8月31日止,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浦东1号2号航站楼站)每周五、周日定点加开22:45班次和23:00班次列车。途经下客站为龙阳路、世纪大道、人民广场,终点站为中山公园。
关于空港巴士新增班线的公告
自7月18日至8月31日,每逢周五和周日新增空港巴士DZ度假区线班次:22:30 和 24:00 发车。停靠:浦东T1航站楼、浦东T2航站楼、度假区站、民宿区、航城路唐黄路站,终点站为南六公路陈桥二路站。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今日(10日)从浦东机场安检部门了解,自5月1日起国家民航总局实施的液态物品安检新规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旅客已逐渐适应液态物品安检新规。由于新规对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作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对旅客通过安检的速度稍有影响,对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则基本不受影响。
新规执行初期旅客逐渐适应
5月1日至10日,从浦东机场出境的旅客总计突破27万人次,同比增长7%以上,客流量增长加上液态物品安检新规实施,双重压力加注于安检,使旅客通过安检的速度略有放缓。出境航班旅客随身行李开箱率明显上升,多数时间开箱率超过了50%,减缓了安检速度。为加快旅客通检速度,浦东机场安检部门启动了应急预案:在通道内设置双手探岗位,加快搜身和开包作业;安检现场每天增加2个通道的10余名安检员作为机动力量备勤;安检代客邮寄的服务范围也适当扩大,为旅客增加代办邮寄酒类等液态物品服务;国际和地区出发航班20条通道均摆放了旅客弃物箱,收集旅客超量携带的液态物品等。由于应对措施得当,没有出现安检通道拥堵现象。
旅客手提行李不符新规 安检遇麻烦
经过前期的媒体宣传和机场摆放的公告牌,旅客已逐步了解和适应液态物品新规,但还是有不少旅客在手提行李内携带了超规的液态物品,或未按规定将液态物品单独盛放在不超过
李小姐准备前往东南亚海滨度假,随身带的防晒霜、护肤乳、洗面奶等化妆品不下十多支,虽然出行前做足了功课,注意到每样液态物品不能超100毫升的安检新规 ,但却忽视了每次只能携带一个
准备回印度的Singer先生在过安检时被查出行李内有一瓶液态物品。安检员开箱检查后发现是一瓶快用完的香水。Singer先生原想这瓶香水已不多了,不会在安检时遇到麻烦。安检员解释,里面香水虽然不多,但装香水的瓶子容积远超100毫升,按照安检新规不能带上飞机。Singer先生尽管非常喜爱这瓶香水,但正在赶飞机的他只得无奈地耸耸肩,表示放弃。
机场提醒:液态物品尽量托运 乘机更顺畅
机场安检部门再次提醒旅客,特别是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的旅客,注意了解并遵守国家民航总局颁布的液态物品安检新规,携带的液态物品尽量托运。根据新规,在浦东机场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托运。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且每名旅客每次只可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托运。旅客过安检时,须将透明塑料袋单独拿出,与手提行李分开接受检查。常用化妆品、剃须泡沫、牙膏、隐形眼镜药水等均属液态物品,必须按规定携带。
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对在国外、境外转机旅客购买免税液态物品负有提醒义务,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出售免税液态物品时,应主动询问旅客是否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对于需要转机的旅客购买的液态物品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密封后交给旅客,并尽可能用英文打印(或者手写)购买凭证;并提醒旅客在旅行中,塑料袋需明显完好无损,不得自行拆封,并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以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对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的包装也应上述要求,并须出示机场(机上)免税店的购物凭证,方可予以放行。
旅客一般应提前两个半小时到达机场办票,并可向航空公司办票人员索取1公升容积的透明塑料带用于包装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航空公司办票人员咨询。(文/马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