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P4-T1-T2穿梭巴士运行提示:
(自2024年4月29日零时起)
停靠位置:T1航站楼出发层1号门外、11号门外,T2航站楼出发层21号门外、26号门外,P4长时停车库
运营时间:全天24小时
运营间隔:06:00-21:00为10分钟一班;21:00-06:00为15分钟一班
浦东机场P4-T1-T2穿梭巴士运行提示:
(自2024年4月29日零时起)
停靠位置:T1航站楼出发层1号门外、11号门外,T2航站楼出发层21号门外、26号门外,P4长时停车库
运营时间:全天24小时
运营间隔:06:00-21:00为10分钟一班;21:00-06:00为15分钟一班
自民航总局3月14日出台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新规以来,上海浦东、虹桥机场在社会媒体、机场网站和候机楼现场借助各种途径告知旅客,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旅客过检顺畅,但仍有不少旅客因不了解新规定随身携带液态物品造成过检速度放缓甚至导致个别误机现象。在此,上海机场再次提醒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勿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携带液态物品请尽量托运。
多种途径告知旅客液态新规
自实施液态新规以来,两场在通过社会媒体、机场网站向社会宣传新规的同时,在两场候机楼内借助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清楚地告知旅客新规,便于旅客及时准确了解安检新规。在旅客所经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公告;在值机柜台和安检通道口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通过候机楼广播循环播放新规内容。同时,在每条旅客安检通道增设液态物品处理箱,便于旅客处置自行放弃的液态物品,航空公司和售票点也都相应加强了对执行新规定的宣传工作。另外,虹桥机场还在候机楼入口处和A、B楼值机大厅增设禁止携带液态物品宣传告知书,向旅客发放宣传卡片、设置了旅客问询处和液态物品实物展示台,接受并方便旅客的询问。
多项措施确保旅客安检顺畅
为尽可能减少旅客排队过检时间,两场开足了安检通道,并增派专人在安检通道外进行巡视和疏导宣传工作,及时平衡安检通道旅客量,最大限度提高旅客候检、过检的速度。针对虹桥机场以国内航班为主的特点,安检的工作量和安检人员的需求大量增加,安检单位在抽调机关人员充实一线力量的同时,已紧急招收120余名安检员经培训后于近期充实到现场检查队伍中,在每条通道增加1名开箱检查员,并在4个安检区域新增了8个开箱点,在每个开箱点增派1名开箱人员,以提高开箱率和开箱速度,力求缩短旅客接受检查的时间。同时机场方面还积极引进新的安检设备,以提高技防手段和检查效率。
新规实施以来仍有旅客不晓或不配合检查而误机
从目前两场安检现场的情况看,仍有部分旅客不了解液态新规,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造成安检速度放缓,影响了其他旅客。这种现象在虹桥机场尤为突出:部分旅客携带诸如油漆、易燃香精、车用喷雾冷却剂、瓦斯、煤油和硅油等物品乘机;部分旅客在知晓新规后仍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携带小瓶液态物品可以“蒙混过关”,如此一来加大了安检的开箱工作量,导致旅客过检时间延长。另外,部分旅客没有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值机、过检也是导致误机的原因之一。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的旅客对新规定的实行表示理解并积极配合和支持,主动为手提行李“瘦身”,在办理值机时就先行将液态物品办理托运,但也有个别旅客不能主动配合接受检查,并出现对现场安检人员指责、谩骂和胡搅蛮缠的现象,检查现场甚至出现个别旅客因不冷静而将痱子粉、精油等物品泼溅到安检人员身上的过激行为,耗时20分钟,不但影响了自身的通行速度,还加长了其他旅客的排队过检时间。
上海机场再次提醒旅客勿随身携带液态物品
服务和方便旅客必须以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机场实施国家民航总局的安检新规定,目的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和旅客的生命安全。上海机场安检部门表示,在严格执行总局新规定的同时,将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所有旅客提供快捷服务和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机场安检部门也希望广大旅客能从以下方面进一步理解和配合:
1、请在购买机票和办理值机手续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咨询禁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种类和范围,将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办理托运。
2、请尽可能预留更为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机场以防万一。
3、请将液态物品、化妆品、生活刀具、电子产品、金属类等必须开箱检查的物品放在行李中托运。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非违禁液态物品主要有:酒、饮料、洗发水、保湿喷雾、药品等流质和乳液状物品,以及牙膏等胶状、膏状物品。禁止以任何方式携带的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的、有毒的、腐蚀性的、带有刺激性气味以及强磁性的物品等。如需携带少量旅行自用化妆品,每种限带1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4、有婴儿随行的旅客,可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须的液态药品,请在办理值机手续时通知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并准备好相关病历和处方,经安检确认无疑后交机组保管。
5、请广大旅客遇有疑问时主动询问机场导乘人员,并积极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以提高安检速度,缩短旅客的待检时间,以防误机。(文/朱海锋、张文丽、章华)
附:中国民航总局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
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六、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