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标题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07号代表建议的主办答复 | ||
相关建议名称 | 第0207号“关于增加机场机坪区域充电桩的建议” | ||
发布机构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发文日期 | 2020年4月26日 |
文件编号 | 沪机场集办〔2020〕164号 | 办理结果 | 正在解决 |
是否公开 | 是 | 公开内容 | 全文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