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陆侧交通客流动线充电宝点位租赁项目
起止日期:至
投标邀请书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已正式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 ”)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实施上海虹桥陆侧交通客流动线充电宝点位租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它事务。
上海虹桥陆侧交通客流动线充电宝点位租赁项目,位置在从T1、T2交通服务中心至T2到达楼前广场(T1交通中心)及东交停车库两条服务动线,点位共计 18个点位。
招标单位将与中标人签署以上充电宝点位的《项目租赁经营合同》,就合同期限内的经营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投标人必须是充电宝运营商,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使用的充电宝具有CCC、CQC相关检测认证报告,并通过锂电池 UN38.3测试。
(3)投标人须保证投放机场的充电宝容量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重申民 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的容量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26日9:00(北京时间)~2021年9月2日16:00(北京时间)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供应商被授权人手机号快速注册后,可从待办中的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供应商注册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内容附后)、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内容附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 日指示屏指示)。
定于2021年9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指示屏指示)公 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单位: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空港一路300号
邮编:200335
联系人:高佳琪
电话:22340082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电话:86-21-62791919×170、161、132
传真:86-21-62791616/170、161、132
联系人:苏杰飞、王晋、鲍琦
E-mail:sujiefei@shabidding.com、wangjin@shabidding.com
 
 
保密承诺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有意参加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虹桥陆侧交通客流动线充电宝点位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06028EU,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投标,现委托在下签字的代理人(姓名)向贵司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 件。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司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司和招标单位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 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招标单位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 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十五年。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天。
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地址:
招商公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