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上海地铁2号线定点加开班次的公告

自2025年7月4日起至8月31日止,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浦东1号2号航站楼站)每周五、周日定点加开22:45班次和23:00班次列车。途经下客站为龙阳路、世纪大道、人民广场,终点站为中山公园。


关于空港巴士新增班线的公告

自7月18日至8月31日,每逢周五和周日新增空港巴士DZ度假区线班次:22:30 和 24:00 发车。停靠:浦东T1航站楼、浦东T2航站楼、度假区站、民宿区、航城路唐黄路站,终点站为南六公路陈桥二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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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候机楼、广场从事限制性活动的公共事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2-10-14

  一、公共事务管理事项

  根据《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在机场候机楼、广场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机场管理机构同意;

  (一)散发广告、宣传品;

  (二)组织展览、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

  (四)开展募捐活动;

  (五)拍摄影视片。

  二、公共事务管理依据

  《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

   三、公共事务管理条件

  (一)散发广告、宣传品

  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固定场所或柜台的证明

  3、广告、宣传品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组织展览、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

   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的计划书

  (三)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

  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的计划书

  (四)开展募捐活动

  1、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的计划书

  (五)拍摄影视片

  1、影视拍摄单位资质证明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拍摄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拍摄的内容说明

  四、办理程序


  五、审批期限

  审批期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

  (一)上海机场候机楼、广场从事限制性活动申请表;

  (二)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或上海市市级机关以上有相关部门任务批件;

  (三)详细活动计划书;

  (四)安全承诺书及安全管理方案;

  (五)意见征询单。

  七、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虹桥机场迎宾三路280号4楼

  联系电话:2234415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

  八、两场候机楼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浦东机场:68345074               虹桥机场:22381170

  九、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

  《上海机场候机楼、广场从事限制性活动申请表》《安全承诺书》附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