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上海地铁2号线定点加开班次的公告
自2025年7月4日起至8月31日止,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浦东1号2号航站楼站)每周五、周日定点加开22:45班次和23:00班次列车。途经下客站为龙阳路、世纪大道、人民广场,终点站为中山公园。
关于空港巴士新增班线的公告
自7月18日至8月31日,每逢周五和周日新增空港巴士DZ度假区线班次:22:30 和 24:00 发车。停靠:浦东T1航站楼、浦东T2航站楼、度假区站、民宿区、航城路唐黄路站,终点站为南六公路陈桥二路站。
一、公共事务管理事项
根据《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在机场候机楼、广场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机场管理机构同意;
(一)散发广告、宣传品;
(二)组织展览、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
(四)开展募捐活动;
(五)拍摄影视片。
二、公共事务管理依据
《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
三、公共事务管理条件
(一)散发广告、宣传品
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固定场所或柜台的证明
3、广告、宣传品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组织展览、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
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的计划书
(三)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
1、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的计划书
(四)开展募捐活动
1、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的计划书
(五)拍摄影视片
1、影视拍摄单位资质证明
2、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拍摄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拍摄的内容说明
四、办理程序
五、审批期限
审批期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
(一)上海机场候机楼、广场从事限制性活动申请表;
(二)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或上海市市级机关以上有相关部门任务批件;
(三)详细活动计划书;
(四)安全承诺书及安全管理方案;
(五)意见征询单。
七、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虹桥机场迎宾三路280号4楼
联系电话:2234415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
八、两场候机楼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浦东机场:68345074 虹桥机场:22381170
九、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